
黑龙江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我承诺
我司公开的Q/HNHU 025-2024《饲料添加剂 30% L-色氨酸颗粒》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强制性标准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,并按照规定程序由企业法人代表批准发布。我司生产的产品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,标准编号在相应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上明示。 我司对声明公开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合法性负责,对本标准实施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
我司承诺在本次企业执行标准自我声明中涉及的产品包装符合GB 23350-2021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》的规定要求。
黑龙江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2024-03-18 14:04:56